相關文章推薦
政策解讀
快速擇校
中央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實施細則
章 總 則
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學位[1998]54號)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國家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和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管理工作的意見》(學位[2013]36號),以及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我校有權授予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并具備以下條件,經學校批準后方可開展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工作:
(一)參照本學科、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結合在職人員培養的特殊規律,制定出本學科、專業接受同等學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考試科目;
(二)提供考試科目的內容簡介、主要教材及參考書目;
(三)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三條 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要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項規定。每年接受申請的人數應適當控制,以保證校內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凡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學術道德規范,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達到我校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均可依據本細則,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
第二章 申請人資格審查
第五條 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且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滿三年,或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在國(境)外獲得學位的,其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申請人所修外國語語種須符合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相關專業外國語語種。申請人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一定成績。
第六條 符合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每年3月或9月向我校學位管理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申請。具體流程為:
(一)申請人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進行注冊,并填寫相關信息。
(二)申請人向我校學位管理工作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獲國(境)外學位的,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位管理工作辦公室審核材料,進行照片和指紋等信息采集,打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由申請人抄寫承諾書,簽字蓋章后,完成資格審核。
第三章 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第七條 我校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是否具備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認定
1.申請人須參加所申請學科、專業規定的考試科目的題庫考試,且考試合格。考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每年舉行兩次,時間安排在每學期期末。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成績認定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
2.申請人須參加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
3.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完成我校和國家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未完成我校和國家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二)專業技術水平認定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與其工作崗位相關、能夠反映本人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成績的材料予以認定。
(三)學位論文水平認定
1.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后,相關學院須安排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寫作進行指導。碩士學位論文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后的一年內完成并提交。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后的半年內完成。
2.碩士學位論文須為一篇系統完整、符合學術規范的學術論文,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實踐價值,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的見解,表明申請人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3.學位論文應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申請人獨立完成。論文須用中文撰寫,字數為3萬字左右。論文一般應依次包括封面(論文題目和作者)、版權頁(論文性聲明和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錄、正文、參考文獻、附錄、致謝等。
4.學位論文評閱。
(1)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學位論文,由指導教師審閱同意,并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后,可申請進行學位論文評閱。
(2)各學院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聘請與論文相關學科的具有職稱的專家評閱學位論文。論文評閱人為3人,其中至少要有1位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能作為學位論文評閱人。
(3)學位論文在送交評閱時應由學院負責,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4)評閱人應對學位論文寫出詳細的評閱意見,并對是否可以進行論文答辯提出明確意見。3位評閱人中,如果有1位評閱人的評閱意見為“不同意答辯”,則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定該申請人是否可以參加本次學位論文答辯。如果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申請人參加本次學位論文答辯,則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需向答辯委員會和研究生院提交書面材料,詳細說明允許申請人參加答辯的原因,特別是針對評閱人給出“不同意答辯”評閱意見的解釋說明。如果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不同意申請人參加本次學位論文答辯,則視為不通過論文評閱。3位評閱人中,如有2位或2位以上評閱人的評閱意見為“不同意答辯”,則視為不通過論文評閱。
(5)未通過論文評閱的申請人可在1年內修改論文,參加下一年的學位授予申請。連續兩年論文評閱不通過的申請人,視為不具備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取消該申請人學位申請資格,本次申請無效。
5.學位論文答辯。
(1)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在校內公開進行。答辯的時間、地點和答辯委員會委員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確定、組織。碩士學位論文須提前15天送交答辯委員會全體委員。
(2)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5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碩士研究生導師、1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指導教師不能作為答辯委員。答辯委員會另設1名秘書,負責答辯過程記錄等具體工作。
(3)答辯委員會主席負責組織答辯過程。基本程序包括:答辯秘書簡要介紹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答辯人陳述學位論文的相關內容,答辯委員提問,答辯人回答問題,答辯委員會對論文水平及答辯情況進行評議并撰寫評語,答辯委員不記名投票表決是否授予答辯人碩士學位,答辯委員會主席向答辯人宣讀答辯決議等。
(4)答辯委員不記名投票表決結果的處理。
答辯委員會全體委員須對是否授予答辯人碩士學位進行不記名投票表決,2/3以上委員同意授予答辯人碩士學位視為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少于2/3委員同意授予答辯人碩士學位視為不通過學位論文答辯。
對于未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的申請人,答辯委員會須就是否同意該申請人修改論文、再次申請答辯進行不記名投票表決。如果2/3以上委員同意該申請人修改論文、再次申請答辯,則該申請人可在導師的指導下,依據評閱專家、答辯委員提出的問題與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重大修改,1年之后可再次申請答辯,如第二次答辯仍未通過,則取消該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資格,本次申請無效;如果少于2/3委員同意該申請人修改論文、再次申請答辯,則取消該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資格,本次申請無效。
(5)所有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申請人,須依據評閱專家、答辯委員提出的問題與修改意見,在導師的指導下對學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在向學院提交學位論文定稿時,須同時提交有導師簽字的《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后論文補充修改鑒定表》,詳細說明修改的主要內容和對應的頁碼。
(6)所有通過答辯的碩士學位論文,需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規定,在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學位論文公示平臺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碩士學位授予
第八條 申請人通過我校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議,做出同意授予碩士學位的建議,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定授予碩士學位的同等學歷人員,我校向其頒發碩士學位證書,不涉及學歷。學位證書單獨編號。
第九條 學院負責將獲得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的學位論文及相關的學位審批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條 申請人若本次申請無效,再次向我校提出學位申請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兩年。
第十一條 申請人不得在向我校提出學位申請的同時,用同一篇論文再向其他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
第十二條 對出現下列行為者,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或撤銷其已獲得的學位,并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備案。
(一)申請人向我校出具造假證明材料;
(二)申請人參加我校和國家組織的各項考試時,有違規行為;
(三)申請人學術成果有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和學術誠信行為。
第十三條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我校碩士學位需按照我校有關規定交納相關費用,標準另行通知。
第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往學校所發有關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文件、規定自本實施細則執行之日起自行廢止。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文章推薦
05
22
中央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碩士相對是好考的,首先報考條件相對清晰,門檻較低;其次報考流程以審核與面試為主,筆試難度低;再者材料準備充分,通過概率較高;最后面試環節英語能力是關鍵,充分準備可突破。另外在職人員報考時對于報考材料和學費費用等內容,也要提前進行充分的了解。
05
07
中央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學費一覽表里包括兩個專業,具體是保險創新和風險管理,其是由經驗豐富的教師授課,結合了國際先進的理念知識,在提高學員職場技能的同時,還能獲得碩士學位證,推薦在職人員報考,另外就業方向和學制也是要提前充分了解的內容。
04
30
中央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碩士主要指的是,與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合作舉辦的企業項目管理理學碩士學位教育項目,該項目對工作經驗沒有明確要求,另外在職人員報考時對于職場認可度和學費費用等內容也要提前進行充分了解,以避免出現其他情況。
04
17
中央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方式主要是在職課程培訓班,學員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碩,畢業后就需要發表論文,并向研究生院提供相關證明,另外在職人員報考時對畢業論文要求和含金量等內容也要提前進行充分的了解,以避免出現其他狀況。
04
02
中央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碩士的報考時間通常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26日,第二階段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另外在職人員報考時對于職場優勢和上課方式等內容也要提前充分進行了解。
03
20
專科可以報考中央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的課程班,但申請碩士學位,則要滿足一定的學歷和工作經驗要求。另外在職人員報考時對于考試難度和專業推薦等內容,也要提前進行了解,以避免發生其他狀況。
03
05
中央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的開學時間因招生項目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同等學力申碩春季班通常是每年的3月份左右,秋季班則多在9月份;中外合作辦學碩士也分為春季和秋季兩個學期,前者是在每年3月份左右,秋季班也是多在9月份,另外在職人員報考時對招生要求和專業推薦等內容也要提前進行了解。
03
04
中央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學費因報考方式不同而異,同等學力申碩學費總計3.88萬元,中外合作辦學碩士學費總計21.8萬元。招生專業包括保險創新、風險管理及與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合作的項目管理,學制多為2年,上課方式靈活。
02
28
中央財經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碩士是學分制,學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課程要求完成學習任務,修滿一定數量的學分,即可獲得國外院校的碩士學位證書,另外在職人員報考時對認可度和專業推薦等內容也要提前進行了解,避免出現其他狀況。
02
25
中央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可以從學校官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及在職研究生網等途徑獲取,獲取招生簡章后,考生應重點關注專業及課程設置、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和學制、學費、上課方式等。
在職研究生最新資訊
中財大在職研究生熱招簡章
更多>在職研究生院校招生資訊
2025-05-26
2025-05-26
2025-05-26
2025-05-26
2025-05-26
2025-05-26
2025-05-26
2025-05-26
客服電話:010-51264100
中國在職研究生網
免費咨詢
張老師
15901414201張老師
13810876422周老師
15811207920育小路
關注微信公眾號
招生政策隨時看
關注小程序
專業簡章學校隨時查